无罪 | 大案刑辩团队的51起案例
团队还承办了大量影响性案件,如天津大妈赵春华枪案、刘大蔚申诉再审案、深圳鹦鹉案、吉林王成忠案、包头王永明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吴谢宇弑母案、胡鑫宇案、河南张玉玺案、唐山举报红人案、江苏邵洪春案、日本议员樱木琢磨贩毒案。不少团队成员迅速成长为优秀刑辩律师。
现简要整理无罪案件,既作为总结,也权作刑辩艰难背景下的前行动力。
目录
2023年15起
50、赣州老太正当防卫案
49、义马职务侵占案
48、宜春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6、北京熊某诈骗案
45、天津谭某猥亵儿童案
44、沈阳王某故意伤害案
43、连云港故意伤害案
42、新乐王某祥寻衅滋事案
41、茂名鹦鹉案
40、唐山鹦鹉案
39、邢台豹猫案
37、保定鹦鹉案
2022年14起
35、轰动全网的“办案就是为了搞钱”案/远成公司、胡某华、陈某、段某慧、张某、叶某非法经营案
32、依兰李某珍职务侵占案
23、石门聚众斗殴案
2021年5起
22、江西鹦鹉案
19、上饶周某寻衅滋事
2020年4起
14、湖北药神刘福应等销售假药罪案
2019年7起
2018年2起
6、成都郑某元诈骗案
5、河北李某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17年2起
2016年1起
2、陈某某诬告陷害案
2015年1起
1、常某贤等六人非法经营案
2023年15起
2021年7月,河北某村主任、房地产开发商张某某等八人被捕,罪名是聚众斗殴,次日公安发布涉黑恶犯罪线索征集,后陆续有近二十人被捕,罪名分别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2022年初冻结资产数亿元,房产公司无法经营。
2022年4月底,徐昕律师介入为张某某辩护。此后,刘章、刘宇堃、许俊平、李诚生、李二权、郑晓静、上官松云、何智娟、卫旖雪、李仁钬、祝开鹏、李刚、杨永伟、程大磊、王梓豪、郝梅、朱虹宇、邵晨阳、佟进等律师为同案嫌疑人辩护。
张某某主要涉及十多年前的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以及旧村改造过程中的一些行为被指控为强迫交易。辩护人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大部分事实子虚乌有,人为拔高凑数明显。通过前期与办案机关沟通、会见,发现案件存在的严重问题,刑讯逼供、指供诱供普遍存在,律师以克制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控告和情况反映。徐昕律师高度智慧地确立了“引而不发”的辩护策略。
辩护人虽经努力,但2022年10月,公安仍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等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甚至将律师的团队辩护视为涉黑案件的“组织性”特征写入起诉意见书。
案件进入关键时期。律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阅卷,拟定了无罪辩护意见,同时发现了一份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纪要,会上明确认定张某某等人系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样的会议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5月召开三次,都定性涉黑。如此明目张胆的开会定性,如此公开地放入案卷,可见此地办案的决心和力度。基于此,律师确立了当地不适宜管辖,应当异地管辖的程序辩护大方向。
在完成辩护意见及各种法律文书后,律师仍然坚持“引而不发”的辩护策略。多人、数十轮到省、市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继续反映案件的问题,反复与办案检察院沟通,要求转移管辖。经过全方位辩护(以下省略1万字),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2023年4月,案件改变管辖,从原来的办案检察院移出。一周后,新的办案检察院告知辩护人,案件已经去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全案也去掉了6个罪名,去掉了近20起事实,多名当事人取保。
2023年5月,案件起诉到法院,全案当事人去掉了黑社会的罪名,且11人不起诉。2023年7月本案召开庭前会议,10月开庭,最终第一被告人被判8年半。二审阶段,辩护人将继续为张某某等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这是近年来,大案刑辩团队第二起涉黑案大规模无罪的案件。前一起是临汾案,全案数十人均无罪。
50、赣州残疾老太正当防卫案
2022年1月15日,陈某和饶某两位老太因田间放水之事产生争执,不欢而散。饶某回家后叫上老公,拿着铁锹,到陈某亲戚家找到七旬残疾的陈某理论,致矛盾升级,陈某在紧急情况下捡起地上石子正当防卫,过程中陈某轻微伤,饶某轻伤。
一审宣判前找到大案刑辩团队,徐昕老师认为是正当防卫,安排李密律师紧急介入,与原律师肖明静共同辩护。李律师立即向法院提交排非、开庭等申请,与法检沟通。2023年7月4日一审法院作出陈某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
后检察院提起抗诉,饶某提出上诉。曾薪燚、李密律师进行二审辩护。辩护人建议检察院撤销抗诉,检察官执意抗诉。辩护人提出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等意见,申请进行现场勘验。二审开庭,鉴定人出庭。庭后,法院组织各方进行现场勘验,力争还原当时场景。辩护人多次沟通、反复提出,这起邻里纠纷的升级,是对社会行为走向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办案应当回归社会,合法、合情、合理,符合普通民众的认知。2023年12月29日,二审法院驳回抗诉、上诉,维持正当防卫的原判。
49、义马职务侵占案
2021年,当事人陶总向徐昕律师求助,后安排肖之娥、李二权、贾少英律师共同辩护。检方指控某国有参股子公司中,董事长涉嫌虚构合同套取资金,同时认定担任母公司财务总监的陶总应当为子公司财务审批中的问题负责,以职务侵占罪将董事长及陶总诉至法院。
律师充分研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涉案两家公司章程后,明确提出:子公司系独立法人、财务总监仅对财会审计业务负责、涉案款项系商务费用等无罪辩点,为陶总及同案人同时做无罪辩护。
此案案发于新冠疫情前,接案时正是疫情防控严格之时,律师们克服地区防疫限制之困难,迅速展开控告等全方位辩护工作。起诉至法院后,肖之娥律师坚决无罪辩护,历经多次开庭,反复交涉,最终促成撤诉。另一当事人也搭便车获得了无罪。
48、宜春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21年4月,上饶某公司法人张某找到丰城某公司经理林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金额1617余万元。丰城某公司开票次月在丰城全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款,上饶某公司在上饶全部抵扣。2022年5月8日丰城某公司董事长游总被刑拘,年底游总、会计游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起诉。郑晓静等律师辩护。
郑律师提交企业合规整改计划书,向有关部门求助,以公司及辩护律师名义多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取保候审,促进企业合规审查落地,家属积极配合沟通,政府多次组织协调会,经过7个月努力,2023年11月8日终于迎来企业不起诉决定书。
47、广州许某隐匿会计凭证案
2017年,上海某公司一股东动用刑事手段插手股权纠纷,对合作股东进行诬告陷害,引发了本起涉案金额5亿余元的隐匿会计凭证案,以及另案处理的何某三项指控,公司收购上市计划也被迫终止,损失巨大。徐昕等律师为何某辩护,郑晓静、邵晨阳律师为许某辩护。
郑、邵两位律师与潮州市检察院反复交涉,管辖异议辩护获得成功,案件改由广州天河区检管辖。律师继续在广州展开了多轮辩护。2023年6月26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许某在卷入刑事案件的六年后,终获无罪。这起案件彰显了程序辩护的重要性,也是一起民营企业保护的代表性案件。
46、北京熊某诈骗案
熊某发起民间公益图书馆,并关注立法推动工作。鲁省王女士结识熊某后,委托其调查呼吁卡博替尼不能作为膀胱癌的治疗药物被医疗机构推荐使用,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王女士赠与民间公益图书馆款项,熊伟协助推动卡博替尼公益项目。后王女士因故反悔,向海淀公安控告熊某诈骗。
经徐昕老师安排,肖之娥、李二权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为熊某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涉案法律关系为附义务赠与合同,明显系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海淀检察院对该案两次补充侦查。辩护律师先后提交三份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新证据。经过大半年的坚持,检察院最终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系大案刑辩团队第8起无罪辩护成功的诈骗类案件。
45、天津谭某猥亵儿童案
2022年5月,4岁的郭某报案称,智商69的谭某在天津某小区游乐园趁其不备对其进行猥亵。2023年9月,家属向徐昕老师求助,后郑晓静、佟进律师进行一审宣判前的紧急辩护,但一审法院却紧急判决谭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处刑一年六个月。
二审阶段辩护人与检察院反复沟通,提交了《调取监控视频申请书》、《重新鉴定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无罪辩护意见》等文书,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人意见,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证实谭某没有实施猥亵行为,并听取辩护人详细的无罪意见。同时,辩护人向二审法院提交多份申请及法律意见,多次沟通谭某无罪的八大理由。
2023年12月11日,二审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重审期间,辩护人向一审检察院建议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12月26日,一审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猥亵案等性侵类案件,可能是最难办的案件类型之一,本案及阿里性侵案的无罪,充分说明大案刑辩团队在这一领域的专业。
44、沈阳王某故意伤害案
王某因挪车纠纷被卷入一起故意伤害案。王某的员工A挥拳打倒张某致重伤,A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张某为索取天价赔偿,持续诬告王某。2022年10年25日,王某被批捕。家属到北京上访时紧急求援徐昕老师,后由郑晓静等律师辩护。
律师采取了从管辖入手、狠打鉴定的进攻型辩护的诉讼策略。半年来当事人和律师坚持反映和沟通,成功打掉了三份鉴定意见。律师和检察院、政法委等有关领导反复沟通,2023年3月,案件改变管辖权,移至沈阳大东区检察院。2023年7月28日,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43、连云港故意伤害案
T某与邻居X阿姨因装修噪音发生推搡。2分钟后,X阿姨的女婿D某赶来,第一时间挥舞铁棍过来,T某用手招架。X阿姨也加入,用瓦片刀击打T某数下,T某便抬脚将X阿姨踹倒在地。T某随即被D某按倒在地,T老师在拉架过程中也被殴打受伤。X阿姨数根肋骨骨折、腰椎骨折,T老师诊断为鼻翼骨折。X阿姨被鉴定为一处轻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连云港某分局以T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
刘章律师担任T某的辩护人,经查阅现场监控,详细了解案发经过后,认为T某属于正当防卫,侦查机关应当撤案,并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辩护过程中,T老师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对D某也以故意伤害罪立案。
律师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海州区检建议和解。公安机关一直促进和解,分局领导、法制大队长、督查大队长、信访部门领导、派出所领导等都参与进来。2023年6月6日,分局组成规模空前的调解阵容,政法委派员参加,双方各自单位、社区领导等共计 21 人参会,最终达成和解。公安机关随即以情节显著轻微为由做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至此,这起发生在两个高校老师家庭之间、邻居之间的正当防卫性质的故意伤害案得以无罪。
42、新乐王某祥寻衅滋事案
2014年以来,王某祥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执行不力,先后70多次到国家信访局,19次到河北省信访局,26次到石家庄市信访局上访。在建国七十周年连续两次进京上访,建党一百周年北京上访,在灵寿法院安检室下跪摆材料,到石家庄翠屏山中央督导组驻地信访,被行政拘留两次。2022年3月行唐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对王某祥刑事拘留。案件到行唐法院后,王梓豪、黄楠律师作为王某祥的辩护人,通过多次和主审法官沟通,案件改变管辖,移送到新乐市检察院。辩护人又与新乐市检察官多次沟通,2023年3月22日,新乐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41、茂名鹦鹉案
2020年9月28日,广州两花鸟店个体户杨某群、周某金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抓。2021年6月9日一审法院分别判杨某群、周某金5年6个月、5年。郑晓静、上官松云二审介入,为杨某群作无罪辩护。2021年12月7日,茂名中院分别改判1年4个月、1个3个月。因在法定刑以下量刑,茂名中院层报最高法院复核。
2022年4月7日,动物案件新司法解释出台,7月27日广东高院撤销原判,发回茂名中院重审。杨永伟、邵晨阳律师介入为周某金辩护。10月13日茂名中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2023年6月14日重一审开庭审理,9月1日检察院撤诉,9月8日对杨某群、周某金作出不起诉决定。
40、唐山鹦鹉案
2020年底,北京养殖场主路某,因出售一批鹦鹉,被唐山滦州公安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抓捕,一审判处四年一个月。
重判后,路某家属辗转找到何智娟、曾薪燚律师。两位律师介入后,路某很快被取保候审。通过不断反映,案件引起了唐山中院的高度重视,组织与唐山市检座谈研究,后将本案发回重审。
重审阶段,两位律师判断法律很快要修改,多次与法官、检察官沟通,希望妥善解决案件,期间还提请全国人大、最高检、最高法对法律及司法解释进行释明,并申请朝阳区人大、北京市律协等机关同步发函建议。
2022年4月,新野生动物案件解释出台后,两位律师继续就法律适用问题与法、检沟通;2023年10月31日,重审阶段还没开庭的情况下,滦州市检察院主动撤回起诉。
39、邢台豹猫案
2022年,“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大大减少。但由于司法解释未解决根本问题,时而还有些刑事案件。
2023年初,邢台某爱好动物的90后因为豢养人工繁育的孟加拉豹猫,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二权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并在黄金37天辩护期内与承办警官、检察官多次交流,并依法提交辩护意见。第37天,成功获准不批捕。
当事人取保后,李律师继续无罪辩护,分别向公安局、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持续交涉三个月。2023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38、哈尔滨地龟案
2022年4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将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大规模无罪化处理。但4月底,哈尔滨某龟类爱好者因人工繁育的箱龟、地龟、草龟等多种类别龟,被当地公安作为环保典型案件立案、传唤,扣押全部龟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黄佳德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调取人工养殖证明,研究各涉案动物种类及保护级别现状,先后向侦查机关提交撤案法律意见及相关证据、类案报告,并当面沟通。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律师又加强与检察官沟通。2023年底,侦查机关决定撤案。
37、保定鹦鹉案
2019年11月20日,保定市徐水区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决胥某十年、李某十年半,郑晓静律师介入二审。经努力,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法院在重一审改判胥某2年,李某2年6个月,重二审维持原判,因法定刑以下量刑,层报最高院核准时,2022年4月7日动物案件新司法解释出台,人工繁育鹦鹉作为宠物的不认定为犯罪,2023年6月11日,河北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郑晓静、李钦祥为胥某辩护,佟进、吴乘子为李某辩护,2023年11月23日,徐水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大案刑辩团队动物刑事案件的第11起无罪。个案推动法治,我们一直在努力。
2022年14起
上海某公司是汽车融资租赁的头部公司,其母公司在港上市,因关联企业收车发生纠纷,被山西高层批示立案,由临汾公安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侦办,临汾当地抓了几十人,并于2019年8月底跨省抓捕上海公司多位高管,并冻结资产数亿元。
徐昕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的陈某某辩护,并着手组建辩护团队。随后,李啟珍、袭祥栋、何兵、张磊、王飞、沈亚川、李中伟、李长青、范辰、黄佳德等律师先后担任公司高管及前员工等多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迅速开展全方位辩护。
办案机关指控公司产品“套路贷”诈骗罪,指控公司在开展汽车售后回租业务中涉嫌敲诈勒索罪,指控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公司扣车涉嫌82起寻衅滋事罪。辩护人经广泛调查案件背景,认真研究业务模式,认为该些指控均不能成立。
辩护人邀请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充分研究论证本案不构成“套路贷”诈骗等罪;反复与侦查人员沟通;提交大量证明无罪的证据、无罪意见,在关联案件中递交系列调取证据申请、不起诉法律意见;向办案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督促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律师在听证会上详细陈述理由,要求妥善处理,全案无罪;向各级监督部门反映控告侦查人员违法办案;向上海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求助,争取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保护发展的支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建议,为该类业务正名。
经过一系列反复沟通、反映与控告,本案在审查逮捕阶段就拿掉了涉黑。后经持续努力,七个月后全案当事人都取保。休戚与共,关联公司的相关人员也陆续全部被取保。历经两年多,2022年1月4日,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全案几十人彻底无罪的涉黑案辩护经典,有力保护了优秀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35、轰动全网的“办案就是为了搞钱”案/远成公司、胡某华、陈某、段某慧、张某、叶某非法经营案 武汉远成共创科技公司本是一家经营化工原料贸易的龙头式民营企业,但2019年7月遭湖南慈利公安机关跨地域趋利性执法,公司负责人叶某某等多名公司人员被刑拘,巨额财产被扣押。 2020年8月,远成公司向徐昕律师求助。徐律师经研究认为明显无罪,且慈利司法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于是接受委托,并确立了以程序辩护为切入点的进攻型辩护的诉讼战略。为此,徐昕邀请袭祥栋律师共同为公司辩护,许俊平、马耀东、郑晓静、杨永伟、李永恒、赵青山、曾庆鸿、刘良强、肖之娥、杨卫华等先后为系列案件的被告人辩护。 律师团队到慈利、张家界、湖南省三级公检法、政法委、信访等部门进行沟通,提出管辖权异议,提交“远成公司销售产品均为化工原料而非药品,明显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辩护意见,要求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公司还就证据中张家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复函》申请行政复议,此后还提起了行政诉讼。 第一次沟通就取得了重大进展。公安机关很快就退回了扣押叶某某的数百万款项,也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湖南高院的接待法官明确表示会高度重视。但慈利检察院某检察官不愿承认办错案,案件迟迟未能取得突破。几个月后,事出无奈,远成公司人员公布办案人员的相关违法线索,派出所所长“办案就是为了搞钱”的言论引发了全网关注。
2021年3月23日,慈利县法院以对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没有管辖权为由,裁定将案件退回慈利检察院。 此后又是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案件退回慈利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既不作出不起诉决定,也不甘心将案件退回公安局,以疑难案件需向湖南省检察院请示为由拖延办案。 经过律师与湖南三级检察院长达一年多的沟通,慈利检察院最终于2022年上半年将案件退回公安。2022年8月25日,慈利县公安局最终做出撤案决定,远成公司、叶某某和胡某某无罪。至此,远成公司系列刑事案件取得根本性胜利。 本案是一起程序辩护的经典案件,彰显了明显无罪案件中管辖权异议和程序辩护的重要价值。
34、远成系列案之张某非法经营案 慈利公安在跨省打击远成公司的同时,还将所谓线索提供给各地公安,其中,河南睢县、湖北黄石公安均对远成公司及其人员采取了侦查措施,黄石公安还查封了公司多处仓库,扣押了公司服务器。 经郑晓静、杨永伟律师辩护,2021年9月27日,河南睢县法院也将案件退回检察院。2022年3月23日,睢县检察院对当事人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对公司负责人终止侦查。
33、远成系列案之吴某勇、叶某发销售假药案 慈利公安在跨省打击远成公司的同时,还将所谓线索提供给各地公安,其中,湖北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拘留了吴某勇,对远成公司负责人叶某发网上追逃,并查封了公司多处仓库,扣押了公司服务器。 经肖之娥、杨卫华律师辩护,2021年9月27日,河南睢县法院也将案件退回检察院。2022年11月24日,黄石港分局最终对两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
32、依兰李某珍职务侵占案 李某珍是黑龙江省依兰县知名女企业家,年近七旬却被前检察官弟弟诬告。弟弟谎称对姐姐的某制药公司有股权,以李某珍侵占其股权、侵占单位财物为由报案,硬生生将家庭内部经济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
2019年12月,家属紧急向徐昕律师求援,徐昕、郑晓静律师遂接受委托,担任李某珍之子赵某峰的辩护人,后又推荐刘金滨、何智娟律师为李某珍辩护。一审李某珍被判刑后,何智娟继续辩护,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阶段,曾薪燚、薛光明律师先后与何智娟共同为李某珍辩护。
股东的股权显然不属于“本单位财物”,不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况且在案证据仅能证明弟弟与姐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自始至终没有转化为股权。
案情虽然简单,但历经一审重判五年半、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又开了三次庭后,才争取到迟来的正义。三年来,律师和家属用尽一切手段,庭内辩护,庭外控告,并成功打掉了司法鉴定意见。何律师曾因坚持程序正义而退出法庭,后又被请回来。家属坚持不懈地斗争,到北京喊冤曾被行政拘留。
最终,2022年8月16日,依兰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31、退伍军人过失致人死亡案 苏州退伍军人吴某康,因晨练时见陈某辱骂一名女医生,遂上前劝架。事后陈某为报复,在吴某康锻炼时追打,过程中陈某失去重心倒地撞到了平衡木,腰部受伤,随后又取出刀具追砍,吴某康赶紧逃脱并报警。19天后陈某死亡,吴某康被指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二审发回重审后,吴某康向徐昕老师求助,徐老师认为该案明显不构成犯罪,遂推荐何智娟律师介入。何律师介入后撰写了文章,案件迅速引发媒体关注。何律师认为该案系意外事件,被害人死亡与吴某康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两年来当事人和律师坚持反映和沟通,终于推动了办案机关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并鉴定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2022年7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30、郭某美拐卖儿童案 2006年2月郭某美夫妇经人介绍,收养了一名新生女婴,为补贴亲生父母因生育子女而支出的营养费和生活费,适当给予了11000元感谢费和营养费。郭某美夫妇收养女婴后,发现由于自己的小儿子也在哺乳期,生活压力过大,加上婆婆强烈反对,家庭关系出现裂痕,遂不得不将女婴转送给郝某夫妇抚养,仅收取11000元抚养费。2019年7月2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人重婚罪时,牵涉本案。
本案系大案刑辩合作计划的案件,经许浩广律师推荐,黄佳德、肖之娥律师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郭某美夫妇收养新生女婴时并无出卖目的,因无力抚养,被迫送养时更无任何获利,其行为属于民间送养,不构成拐卖儿童罪。2022年3月9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29、金华鹦鹉案 金华市某区公安出于办理涉疫大案的冲动,赴五省抓捕,对包括林某、曹某在内的22人立案侦查。其中林某涉案51只鹦鹉,曹某涉案48只鹦鹉,均或面临十年以上刑期。
最初,郑晓静律师为林某辩护,何智娟律师为曹某辩护。一审阶段,何律师经两次庭审,充分揭示了案件问题,还因指出鉴定机构涉嫌用照片进行鉴定DNA一事,被恶意投诉,甚至案外人徐昕、肖之娥律师也被投诉。这反而激发了强大律师团的介入,刘章、黄佳德律师为林某辩护,曾薪燚与何智娟为曹某辩护。
鉴于此类物种鹦鹉的案件当时没有无罪先例,反而有重判案例,为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辩护律师选择了以打促谈的辩护策略,新律师介入后的第一次开庭即打停庭审。庭后辩护团队与公诉人协商,但公诉人执意重判。后律师联系媒体报道,指导家属邮寄大量反映材料,一时间“投资千万的鹦鹉养殖场以保护动物之名造成数千鹦鹉非正常死亡”等舆论引发关注。
月余后,辩护律师终于接到法官主动打来的电话,法官释放善意,同意此前我们提议的解决方案,邀请律师过去当面协商。刘章、曾薪燚律师赴金华,先后与承办法官、庭长见面沟通,法院院长还帮忙预约了副检察长的接待。经过与法检协商,双方达成了认罪认罚、取保判缓的解决方案。曹某很快办理了取保候审。但由于第一被告人林某对检察院不信任,要求检察院必须书面承诺“取保判缓”,检察院不肯,几经协调,在法院的帮助下,检察院终于出具书面量刑建议,建议缓刑。很快,林某于开庭后当庭取保。
幸运的是,就在法院向上级法院汇报法定刑以下量刑时,2022年4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买卖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的野生动物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辩护律师立即向法院提交要求宣告无罪的意见。很快,检察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同意。2022年5月12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8、德州鹦鹉案 山东德州两位老人段某某、王某某因收购、出售人工繁育和尚鹦鹉和太阳锥尾鹦鹉被抓,一审陵城法院以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重判两人三年有期徒刑。
家属上诉期间求助徐昕老师,徐老师推荐肖之娥、李二权、贾少英、李仁钬分别担任段某某、王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向德州中院提出,涉案鹦鹉均系人工繁育,既不濒危,也非野生,买卖并无任何社会危害性,且一审程序违法严重,审判不公。德州中院采纳律师意见,先对二人取保候审,后将该案发回陵城区法院重审。
重审一审期间,新的动物案件司法解释出台,陵城检察院撤诉,并于2022年4月2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成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第一批获得无罪的案件之一。
27、德州龟案 在枣庄经营绿毛龟养殖场的王某第一次网购陆龟被骗,被枣庄警方作为被害人立诈骗案,后再次网购陆龟30只被德州警方抓捕。检察官告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佳德律师做无罪辩护,提出涉案陆龟系人工繁育、王某无违法性认识、禹城无管辖权、鉴定意见不合法,且王某行为无社会危害性。2020年12月王某被取保,但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后因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阶段,贾少英律师加入辩护,最终检察院撤诉。2022年5月13日,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26、洛宁豹猫案 洛宁董某合法开办的豹猫养殖场遭恶意举报,动保极端人士裹挟公安将董某带走,并违法放生养殖场内所有动物。事件经人民网报道后,一时舆论哗然。何智娟律师接受委托后,找办案民警沟通案情,向公安局长反映,向公安机关和负责审查批捕的检察官提交了多份法律意见、类案检索报告及十多份不起诉决定书。2021年6月25日,律师介入后的第22天救出董某,争取到了不批捕。审查起诉阶段,何律师继续与检察官充分沟通,终于等来了新的动物案件司法解释。2022年4月18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成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第一起绝对不起诉的案件。
25、四川锦鸡案 四川某地具有《四川省野生动物繁育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件的野生动物繁育场对外出售人工繁育的锦鸡、鸳鸯。田某等5人出于观赏目的,购买数只人工繁育种源的红腹锦鸡、白腹锦鸡及鸳鸯,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侦查。肖之娥律师介入辩护后,向办案机关提交了理由充分的法律意见,反复与承办警官沟通,要求撤案。2022年1月7日,侦查机关最终以“查明没有犯罪事实”为由做出终止侦查决定书。
24、朝阳鹦鹉案 北京朝阳区的霍某义因喜爱鹦鹉,遭公安钓鱼执法,霍某义被公安当场抓获。家属紧急向徐昕老师求助,徐老师推荐肖之娥律师辩护。涉案6只费氏牡丹鹦鹉均系人工繁育品种,系人工繁育而来,费氏牡丹鹦鹉在我国的人工繁育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规模较大,类案已经得到无罪处理,且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肖律师提交律师意见、无罪案件,多次与审查批捕的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决定不批捕。2022年10月,公安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向家属解释已案结事了,等同于撤案。
23、石门聚众斗殴案 宋某与同事一行8人聚餐时与杨某等6人发生争执,对方杨某6人一拥而上殴打宋某,宋某两名同事不得已出手防卫,宋某一方数次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对方纠集的杜某等5人也到达现场,继续对宋某等围殴,民警使用催泪瓦斯才控制住现场。宋某被指控为聚众斗殴罪的邀约者,宋某认罪认罚。
何智娟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宋某撤销认罪认罚,与王春丽律师一起与主办检察官、法官反复沟通,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冤情。开庭审理时,从事实、法理、证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辩护。2022年11月14日,湖南省石门县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
水族馆老板邱某荣被控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郑晓静律师辩护。辩护人经扎实的证据辩护和法律适用的辩护,并耐心与办案人员沟通,提出人工驯养鹦鹉不宜按照野生动物定罪。2021年5月1日,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历时3年,鹰潭中院最终判1年半,缓刑2年,其中认定邱国荣“收购、出售涉案费希氏情侣鹦鹉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宜认定为犯罪。这是全国首例非法收购出售人工驯养繁殖鹦鹉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并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
闵某平夫妇的花鸟店里有77只费氏牡丹鹦鹉,后两人被抓,2020年10月16日被批捕,或将面临十年刑期。郑晓静、何智娟、刘章、曾薪燚律师为闵氏夫妇做无罪辩护。律师提出涉案费氏牡丹鹦鹉系人工繁育,技术成熟规模较大,且两人行为无社会危害性。2020年底,两人被取保。2021年11月30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作为第一起全案绝对无罪的人工繁育鹦鹉案件,本案极大地拓宽了动物刑事案件的辩护空间。
2017年9月,樱花庄园总经理胡某磊要求财务部主管刘某对魏某担任仓库管理员期间的所有进、出物资进行清理。公司法务胡某佳律师,按公司指示,根据清理结果整理报案材料,以代理人身份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追究魏某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魏某反应激烈,长期上访。后新平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刘某、胡某佳未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仅依据高某英与魏某的盘点登记表,捏造统计表、短缺物资77万余元的虚假事实而报案。胡某磊、刘某、胡某佳因此涉嫌诬告陷害罪。徐昕律师接受委托,与检察、公安机关进行深度沟通,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提出胡某佳代理公司向报案是法务人员和律师的正常履职行为,发现国有资产可能受损进行举报是公民义务,胡某佳没有捏造事实,主观上没有诬告陷害的故意。2021年1月7日,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对胡某佳不起诉。
胡某佳律师仅因在物资盘点表上签字,修改控告材料,代理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就被追究诬告陷害罪,律师面临的刑事风险越来越大。只要控告最终不被认可,就追究控告人或代理人的诬告陷害罪,这样的指控逻辑是荒谬的。如果这都构成犯罪,公司法务、法律顾问、代理控告业务就根本没法开展,每一位公司法务或法律顾问,每一个代理过举报、控告、报案的律师都将涉嫌犯罪,律师制度将名存实亡。为同行维权是律师义不容辞的义务。徐昕律师担任辩护人后,扭转了局面,另两位嫌疑人被起诉、判刑,而最终胡某佳获得了无罪结果,重新开始了为他人维权的律师业务。本案是一起律师维权的经典案例。
江西上饶某公司采土烧砖,未经周父同意毁坏其农田,用于停放取土车辆。2021年1月8日,周父找公司负责人翁某说理,翁某先动手,把65岁老人打成轻微伤。周父及亲属众人群情激愤,聚在厂房找公司评理,双方发生冲突,周父及长子扯下厂牌、砸了两块玻璃。1月21日,周父及弟弟、儿子5人先后被刑拘。郑晓静律师介入后,发现年前已进行涉恶调查。郑律师先后走访江西三级检察院、三级公安、两级政法委、两级信访局,提交紧急报告、不批捕申请书、立案监督申请书等。经紧急救援,一周后不批捕3人。后郑律师不间断地以当面、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2021年9月15日检察院对包括周某在内的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7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周某等一行4人在济南洽谈业务。当晚聚餐,饭后王某文与陈某丽打车送周某回亚朵酒店。7月28日中午,周某报警,公安机关传唤王某文。8月4日,周某再次报警,又称被张某猥亵。8月10日,槐荫区分局对王某文、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8月15日,郑晓静、刘章律师接受委托,多次会见,先后向公安局、检察院递交法律文书和当面沟通,提出11个疑点。徐昕律师也一同前往槐荫区检察院沟通。8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对张某批捕,9月6日认定王某文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公安局随即终止侦查。
本案是一起证据、定性争议极大的强制猥亵案,也是一起持续引发全国性关注的影响性案件。舆论一边倒认为王某文构成犯罪,办案难度极大。但律师介入后及时、迅速、不分日夜地开展全方位辩护,最终实现了逆转。司法机关最初有着以舆论导向定案的倾向,后经律师辩护,成功扭转了舆论、司法与女权保护的错位趋势。司法机关最终顶住舆论压力,认定王某文不构成犯罪,避免了“谁闹谁有理”,对于司法机关如何正确应对舆情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邵某春因担任丁某和陶某的融资中介而被控诈骗2500万元。按指控逻辑,丁某系主犯,但检察院偏偏仅追诉居间人邵某春。一审经八天八夜开庭,对抗惨烈,最终仍被判12年。徐昕、刘金滨律师等在二审期间继续努力,经过与检察院、法院的反复沟通,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阶段检察院撤诉,最终于2020年初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他人用虚假抵押材料骗取银行贷款过程中,中国银行某支行业务部主任占某林签过字,贷款发放后被骗。该案是当地监察委关注的大案,郑晓静律师辩护。2019年8月28日,一审法院宣判无罪,检察院以判决错误为由抗诉。律师准备了详细的辩护意见,与县市两级检察院沟通。通过努力,检察院于2019年12月23日撤回抗诉。2020年1月19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宣告占某林无罪。
15、何某职务侵占、隐匿会计账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7年4月11日,潮州市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对何某立案侦查;6月5日,罪名变为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罪;2018年10月18日,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侦查;12月26日,对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2019年1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7月1日,提起公诉至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徐昕律师于2019年7月14日介入,协同曹柳生、李中伟律师等,以管辖为抓点进行全方位辩护。9月11日,广东高院将案件指定由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管辖,天河区检察院重新审查起诉。12月6日,何某被取保候审。至2020年8月4日,天河区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后郑晓静、邵晨阳律师为何某申请国家赔偿,2022年4月何某获得近20万国家赔偿。
该案彰显了管辖权异议和程序辩护的重要性。被控三宗罪犯罪地均非潮州,何某的户籍地、居住地不在潮州,被告单位注册地、经营地也不在潮州,潮州公检法均无管辖权。辩护人以管辖为突破口,通过艰难的全方位辩护,使得案件脱离潮州管辖,是实现无罪的关键。
14、湖北药神刘福应等销售假药罪案
刘福应等两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12月27日被刑事拘留,郑晓静、周小羊、曾泽东、方园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提出无罪辩护意见。经争取,刘福应2019年11月8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1月6日,苏州昆山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某石油公司老板谢某良遭合作者算计,身陷囹圄近14个月。2018年6月20日,北镇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职务侵占8799余万元,合同诈骗罪3500万元。徐昕律师介入辩护,发现石油存放将有严重隐患,且案件无罪理由充分,法院没有管辖权,公安机关办案存在明显的违法,经过有力的辩护和控告,势如破竹,介入28天就救出谢某良。2019年1月23日,法院裁定准予检察院撤回起诉。2019年1月8日,公安局又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对谢某良等三人进行侦查。经交涉,2019年5月21日,公安局撤销案件。
因尹某不履行合同约定,要求退回买煤款,后签订虚假欠条,引发此案,2016年4月21日闫某星被捕。郑晓静律师辩护。经历了两次发回重审,三次一审及三次二审,历时三年半,忻州中院最终于2019年8月8日判决闫某星无罪。
邯郸地产商康某江被“套路贷”,继而身陷囹圄,放贷人欲吞并其百亿企业。康某江被关押一年多后,徐昕、李中伟律师火线救援,通过与法院、检察院持续沟通,提交重要证据,“三朝元老”百岁姥姥喊冤,仅介入30天,检察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法院取保,康某江于2019年11月19日重获自由。2019年12月17日,丛台区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康某江无罪后,经徐昕律师协助,近二十亿标的的民事案件也化险为夷,终重执项目。
合作失败引发平衡车行业商战,除民事诉讼外,对方还动用刑事手段,三位公司创始人先后被抓。2019年1月21日,周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刑拘。徐昕律师介入后,从法律和技术上做到极致,经历了百日营救,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最终于2019年5月29日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三人无罪。
2016年5月16日,河北滦县法院以敲诈勒索、重婚罪判处李某敏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刘某丽5年9个月。徐昕律师介入二审,经过开庭审理,唐山中院于2017年5月31日裁定发回重审,并于7月17日指定迁安县法院审理。2017年9月4日,迁安县检察院重新起诉。迁安县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2019年7月8日作出判决,宣告两人无罪。后两人获国家赔偿。
临沂崔某村、杨某萍的印刷厂按客户要求印制魔术道具货币,2016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9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伪造货币罪提起公诉。徐昕、郑晓静律师介入为夫妻二人辩护。2019年10月25日,兰山区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11月25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张某玺1992年7月4日被夏邑县公安局刑拘,7月20日被逮捕。1997年4月15日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9日夏邑县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张某玺11年有期徒刑。张某玺提出上诉,1997年10月28日商丘中院发回重审。2001年9月11日,张某玺被取保候审,此后便“疑罪从挂”18年。直到徐昕、郑晓静律师介入辩护,夏邑县法院才于2018年7月5日再次重新立案审理本案。2019年1月29日,夏邑县法院当庭宣告张某玺无罪。后张某玺获国家赔偿。
2016年3月24日,公安局以郑某元涉嫌骗取国家资金、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4月27日检察院以郑某元涉嫌诈骗罪决定批捕。2017年1月5日,双流区检察院以郑某元在租地协议上增加合伙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141万余元,提起公诉。徐昕、王万琼律师一审介入,两次开庭,压倒性地进行无罪辩护,提出拆迁补偿款与人数无关,而以地上附着物损失为依据。2018年4月2日检察院终于撤回起诉。
李某燕是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会计,该组织蒋某某与地产商蒲某某签订合作备忘录,后蒲某某报案称蒋某某诈骗其巨款。李某燕被传唤、拘留,批捕时罪名变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郑晓静律师介入辩护,提出李某燕仅是会计,并没有参与蒋某某与蒲某某的合同备忘录,对此也不知情,且李某燕的收益是其每月领取的工资,并非违法所得,不构成犯罪。后李某燕2017年初取保。2018年初,公安机关对李某燕撤案,转为证人。
2001年,朱某林因参与调解村民退婚引起的打架、扣人纠纷,被疑参与扣人。“严打”环境下,同案犯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年不等。朱某林远逃上海,后在2014年被抓。徐昕、罗金寿律师辩护。2016年4月,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朱某林有期徒刑七年。2016年8月2日,抚州市中院发回重审。2017年7月5日,抚州市临川区法院重审一审,改判朱某林绑架案无罪。(《无罪辩护》第九章)
四川泸州审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5名证人出庭后被抓,辩护人亦面临风险。李某因出庭作证翻供被以涉嫌妨害作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叙永县环保局双规点。指居期间,徐昕、曾维昶律师通过全方位辩护,争取到了律师会见,办案人员给李某送水果,开窗通风,李某与丈夫直接见面,李某与父母等其他亲属视频。之前,家属按律师安排在叙永租房。经争取,公安局变更了强制措施,从指居变为在租住的房子监视居住,一家人团聚。2017年2月14日,解除监视居住,半年后公安局撤销案件。(《无罪辩护》第八章)
陈某某因举报单位领导的经济问题,2008年被以诽谤罪判刑1年半,原审两次发回重审,罪名从诽谤变为诬告陷害。申诉阶段,法院两次启动再审。2012年10月24日第一次再审,唐山中院做出无罪判决,但陈某某认为不是彻底无罪,继续申诉。徐昕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2016年1月21日河北高院开庭,10月28日河北高院以“原判宣告无罪与诬告陷害罪定罪标准要求的情节相矛盾,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销唐山中院原判决,宣告陈某某彻底无罪。(《无罪辩护》第六章)
2013年7月5日,常某贤被潜江公安局抓捕,罪名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起诉,后变更为非法经营。徐昕律师无罪辩护,二审发回重审,一审湖北潜江法院开庭后,检察院撤诉,最终公安局于2015年12月31日撤案,6人无罪。(《无罪辩护》第三章)